【本報訊】為服務投稿作者,本社自本月起稿費採取
電匯方式發放,本社經理部表示,作者投稿時,請註明
帳號、地址、電話等,以便匯款、結報作業。
過去由於本社預算有限,稿件採自行領取,為擴大服
務大眾作者投稿及免往返本社領取稿費之辛苦,今後有
勞各作者在投稿時請「順便附上郵政局局號、帳號、身
分證字號、住址、電話等」,以便匯款、連繫結報作業
,也免受領取時間上的限制,本社經理部請各作者配合
,以利作業執行。
本報稿費改採電匯發放
- 2002-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