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不上道 縣警局二十六日起擴大取締酒醉駕駛

  • 2002-07-20
【本報訊】連江縣警察局依照警政署的指示,將於本 月二十六日開始,擴大辦理酒醉駕駛執法工作,縣警局 籲請地區所有的駕駛人珍惜生命及家人幸福,切勿酒後 駕車。 內政部警政署為辦理全國擴大取締酒醉駕駛執法工作 ,函請全國各警察機關於本月二十六日十八時起至翌日 上午六時止,由各警察單位視地區特性及交通狀況律定 時段,全國同步執行。 連江縣警察局對於執行本案十分重視,為展現執法決 心,定於該日二十一時至二十四時全縣同步實施,同時 並呼籲民眾為珍惜生命及家人幸福,切勿酒後駕車。 縣警局依本年七月三日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 例」第三十五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 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其車輛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 ;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 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二、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 藥品。 警局說,汽車駕駛人經依前項規定吊扣駕駛執照,並 於吊扣期間再有前項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