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地區人民持有居留證即有工作權

  • 2002-07-04
【本報訊】好消息!持有居留證而尚未領有國民身分 證的大陸地區人民,在居留期間內,不須申請工作連lash;可 ,即可在台灣地區工作。 連江縣政府民政局表示,根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日前 來文,凡經連lash;可在台灣地區居留,持有居留證尚未領有 國民身分證的大陸地區人民,在居留期間內,不須再向 勞委會申請工作連lash;可,可在台灣地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