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竿山線路燈工程停瀏lash; 與承商解約後另行發包

  • 2002-08-25
【本報訊】南竿山線道路路燈工程延宕,縣府建設局 表示,承製廠商施工一半,因財務出狀況而停工,按約 已沒收保證金並再罰款,同時吊銷執照。為及早路燈送 電,解約後另行發包。 南竿山線道路通車之後,縣府即發包裝設路燈,採福 澳至梅石路段為太陽能燈具,由廠商購置;梅石至馬港 是送電燈具則由政府配置,廠商在完成梅石至馬港燈具 架設之後,福澳至梅石的太陽燈具因財務出狀況而未購 置,造成工程一再延宕。 建設局表示,這項路燈工程經費三百多萬元均未支領 ,除保證金十分之一的三十幾萬元已沒收,並再罰款十 分之一的違約金。 建設局說,為建立工程信用度,違約廠商執照已上公 共工程會網站吊銷,不得承攬工程,以示懲罰。 為使道路早日大放光明,建設局說,解約之後即辦理 再發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