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針對連江縣六十四、六十五年次役男是否
服役問題,連江縣長陳雪生昨天再度召集由縣府相關單
位主管所組成的委員會進行討論,會中決定參照大法官
會議釋字第五二九號解釋,並援用金門縣政府前例,對
於連江縣籍六十四、六十五年次役男將予以檢定為已訓
乙種國民兵並核發國民兵役證。
縣府民政局表示,連江縣六十四、六十五年次役男是
否服役問題,由於適逢戰地政務終止期間兵役相關法令
銜接適用,從金門縣政府決定核發國民兵役證以來,便
引起地區六十四、六十五年次未役役男及家屬的廣泛討
論,並爭取縣府採取同步措施。
連江縣政府為顧及役男權益並求慎重起見,曾多次召
開會議進行研商,縣長陳雪生並指示成立專案委員會為
六十四、六十五年次役男爭取權益,其間更多次去函給
內政部及國防部,就相關問題從法律面及事實面,希望
能爭得免服兵役的連lash;可。
事實上,金門縣政府在決定核發六十四、六十五年次
役男已訓乙種國民兵役證後,全案也報請國防部及內政
部核定,據瞭解,由於本案不僅涉及尚未服役的六十四
、六十五年次役男,更牽涉六十四、六十五年次已服役
役男權益
縣府爭取連江縣籍六四、六五年次役男免當兵
- 2002-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