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政府建議中央協助辦理事項

  • 2002-08-09
-請賡續補助本縣改善喪葬設施:

一、北竿鄉民眾公墓三期工程補助經費。

二、南竿鄉、東引鄉殯儀館興建工程及內部殯葬設備
補助經費。

說明:一、本縣北竿鄉民眾公墓八十八、八十九年承
內政部補助經費一千三百萬元;另配合本縣年度預算興
建,目前二期工程已近完工階段,竣工完成後為本縣之
示範民眾公墓。

二、本縣至今無殯儀館設置,九十年底蒙內政部補助
經費興建南竿鄉、東引鄉殯儀館另配合本縣年度預算,
目前已完成二座殯儀館主體工程發包,惟本縣財源短絀
,北竿鄉民眾公墓三期工程及南竿鄉、東引鄉殯儀館內
部設備經費無法籌措,造成該三項工程未能圓滿完成達
到使用效益,懇請內政部一本關懷偏遠地區初衷,賡續
編列補助經費補助本縣儘速完成該三項工程,落實改善
喪葬設施政策。

提案單位:民政局。

余政憲部長裁示:北竿鄉三期公墓工程,今年度已經
沒有預算,將在下年度補助。而南竿等各鄉殯儀館內部
設備,俟主體工程完工以後優先補助。

政府的補助目前以殯儀館和火葬場為主,但連江縣會
因地制宜予以特別考量。

-興建莒光鄉民眾活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