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竿機場畸零地 縣府邀民航局協調解決

  • 2002-10-24
南竿機場畸零地 縣府邀民航局協調解決  <br>

南竿機場畸零地 縣府邀民航局協調解決 <br>

【本報訊】針對南竿機場興建所造成的畸零地問題, 連江縣政府再度邀集民航局以及地方相關單位研商,會 中經討論後決定,畸零地所有權人得於徵收公告之日起 一年內向縣府民政局申請一併徵收,撥用縣有土地,財 政局在本月三十日完成撥用,無主土地於本月二十八日 函請議會召開臨時會解決,至於南竿機場使用執照的發 放,由建設局定出作業時程。 研商解決畸零地會議,昨天上午十時在縣府三樓會議 室舉行,由連江縣縣長陳雪生親自主持,民航局擴工處 土木組組長王雲峰、縣府民政局局長陳傳立、建設局局 長劉德全、觀光局局長柯木順、地政事務所主任朱金寶 等相關人員出席參加。 基於鄉親的權益以及南竿機場飛航的時程,縣長陳雪 生在會中表示,因為南竿機場的興建,與地方民眾有協 議,或形式上有告知徵收者,政府都應該信守承諾辦理 徵收,以維護政府的誠信。 會議經過與會者廣泛討論後,縣長陳雪生決定,畸零 地所有權人得於徵收公告之日起一年內向縣府民政局申 請一併徵收,符合一併徵收土地者,請地政事務所以書 面通知各土地所有權人,並由民政局製作固定格式申請 書,供所有權人填寫,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