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公告國軍退除役官兵俸金支領憑證換證

  • 2002-12-16
【本報訊】國防部後備司令部公告「國軍退除役官兵 俸金支領憑證換證暨九十二年身分校正事項」,符合對 象請依換證通知單指定日期及地點換發。 國軍退除役官兵俸金支領憑證換證暨九十二年身分校 正事項公告如后。 一、身分校正及換證對象: (一)支領大陸半俸、退休俸、贍養金、生活補助費 之退除役官兵。 (二)支領退休俸、贍養金、生活補助費之退除役官 兵死亡後改支半俸之遺眷。 (三)國軍各軍事院校支領月退休金文職教師。 (四)支領月退休金文職教師死亡後改支月退休金半 數之遺眷。 (五)支領三十八年一月一日以後至五十年六月三十 日以前因作戰或因公傷殘津貼之退除役士官兵。 二、身分校正及換證時間、地點(依換證通知單指定 日期、地點換發): (一)集中換發:自民國九十二年三月十一日至三月 二十五日(午休、例假日照常實施)。 (二)後續補發:自民國九十二年五月十二日至五月 十六日。 三、身分校正及換證應攜帶證件(本次換證免貼照片 ): (一)本人親辦者:換證通知單、原(舊)俸金支領 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