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講演鐘點費如何課稅? 國稅局:依所得稅法規定繳

  • 2001-11-28
 【本報訊】有關學者專家的講演鐘點費和授課鐘點費
所得稅繳交,台灣省北區國稅局馬祖服務處昨天表示,
兩者之間適用不同,所以,應按所得稅法的規定來繳交
所得稅。

 馬祖服務處昨天表示,連lash;多公私機關、團體,經常聘
請專家學者對員工進行專題演講或講授課程,但是對於
所給與講師之報酬究應歸屬講演鐘點費抑或授課鐘點費
之區分不甚了解,北區國稅局馬祖服務處特別作了以上
的說明。

 馬祖服務處表示,公私機關、團體及各級學校,經常
聘請學者專家演講,所給之鐘點費屬於所得稅法規定之
講演鐘點費,而稿費、版稅、樂譜曲、編劇、漫畫等全
年合計數,超過新台幣十八萬元以上的部分,應列入課
稅。

 至於開課或舉辦各項訓練班、講習及其他類似活動,
聘請授課人員講授課程,所發給之鐘點費,則屬所得稅
法規定之薪資所得,所得人應全數列入所得申報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