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申請到
十一月三十日已經截止,北竿鄉又新增多件申請案,鄉
審查作業預定近期內針對這些案件進行初審,然後再依
序呈報縣審查委員會。
該條例於八十八年二月三日由總統頒佈實施,八十八
年十一月四日行政院施行,依該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申
請補償之權利,自該條例施行之日起,經過兩年而消滅
,今年的十一月三十日為申請截止日,依法日後不得再
提出申請。
申請截止日之前,北竿鄉又有新增申請案,近期內可
望召開初審會議,通過後再送縣府審查,最後才報到國
防部進行審查。由於國防部方面對這些案件審查從嚴,
目前為止,全馬祖獲審查通過的案件僅個位數,本月份
還將有一批案件排入不定期審查會,預料通過的比例也
不高。
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補償申請截止 鄉親趕搭最後一
- 2001-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