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地區立法委員曹爾忠昨天表示,近日與大
陸簽定各項協定之後,未來地區的大陸配偶或來馬探親
人士,將可以直接由馬祖返回大陸,但在申請出境證時
,必須向境管局聲明在馬領證,就可以順利成行。
曹爾忠說,地區的大陸配偶因為每人進入馬祖的時間
和效期都不同,所以無法組團前往大陸。在這次與大陸
方面會談之後,就可以由馬祖返回大陸,唯在辦理出境
證時,必須向境管局事先聲明在馬祖領證。
曹爾忠表示,大陸配偶在申請兩岸往來這方面,如果
有任何困難,可以隨時與他聯絡,或與他的助理聯繫,
都會給予協助。
大陸配偶「兩馬」行 曹爾忠:須向境管局聲明在馬領證
- 2001-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