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客家委員會徵選會徽、會旗圖樣

  • 2001-10-07
【本報訊】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為增進國人對該會的瞭
解,彰顯客家精神,特辦理會徽、會旗設計圖形競賽,
以做為形象標誌。設計以具有創意美感,並能彰顯客家
人勤奮、樸實、堅毅、硬直精神為原則,作品一律以八
開紙張繪製,收件日期自十日截止。

客家委員會表示,會徽、會旗設計圖競賽必須具有創
意且彰顯客家人精神為原則,每份作品必須包含以下
內容:

會徽:包括圖形、顏色,必要時可加文字,並附文字
說明意義。

會旗:旗幟形式,內含會徽及會名,並以文字說明意
義。

會名中英文字型及設計圖:可使用於會旗、信封、信
紙、名片、T恤等各項產物之中,英文字型並可與會
徽合成系列運用說明意義。

作品一律以八開紙張繪制,會徽以二十公分見方繪製
,會旗形狀以長方形之旗面設計,分橫式與直式兩種。

收件截止日為十日,收件地址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
號八樓,並請註名參加競賽,活動選出前三名及若干佳
作。獲選第一名者頒發新台幣二十萬元獎金及獎牌乙座
,獲選第二名者頒發新台幣五萬元獎金及獎牌乙座,獲

第三名者頒發新台幣三萬元獎金及獎牌乙座,佳作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