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發票明年起領獎地點變更

  • 2003-01-01
 【中央社電】台北市稅捐處表示,配合今年統一發票 中獎領獎事宜,財政部已修訂統一發票領獎注意事項規 定,有關特獎、頭獎、二獎與三獎領獎地點為開立發票 轄區政府指定合作的金庫銀行分行,金馬地區為農會; 四到六獎則是各地合作金庫與代發獎金的金融機構;提 醒民眾不要跑錯領獎機構。  稅捐處表示,財政部賦稅署委託中央信託局招商辦 理九十二年至九十三年計十二期的中獎發票代發獎金, 已由原代發獎金單位﹁合作金庫銀行﹂得標;為便利中 獎民眾查詢領獎相關事項,合作金庫銀行將開放服務專 線﹁︵0二︶二三八九-一九八四﹂供民眾查詢。  稅捐處指出,領獎注意事項第三項已更改為,﹁中獎 人請於領獎期間內攜帶國民身分證及中獎發票收執聯, 向下列金融機構洽領,逾期不得申請補發。 一、特獎、頭獎、二獎及三獎為開立發票營業人轄區 縣市政府所在地經指定之合作金庫銀行分行︵台北市為 代理部︶、金馬地區為當地之農會。  二、四獎至六獎為各地合作金庫暨其洽妥代發獎金之 金融機構。﹂  稅捐處同時提醒經核准自行印製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 票的營業人,自民國九十二年三至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