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協助鑑定火災焚燬紙鈔 莒光民眾宋幸儒拿回失去

  • 2002-12-12
調查局協助鑑定火災焚燬紙鈔 莒光民眾宋幸儒拿回失去

調查局協助鑑定火災焚燬紙鈔 莒光民眾宋幸儒拿回失去

【本報訊】莒光民眾宋幸儒因為火災焚燬紙鈔,在法 務部調查局第六處的協助鑑定下,共有十萬多元可以獲 得兌換,這份鑑定證明書,已經由調查局經馬祖調查站 轉送給當事人宋幸儒。 家住莒光鄉田澳村六十七號的宋幸儒鄉親,住宅於今 年九月二十六日發生火災,並燒燬家中的紙鈔,宋幸儒 遂於十月七日向調查局請求協助鑑定。 法務部調查局基於保障人民權益,以及擴大社會服務 ,由第六處協助紙鈔的鑑定,在被燒燬的紙鈔中,鑑定 出新台幣一千元券、五百元券和一百元券共十萬一千四 百元,另外五十元券二十七張,十元幣一袋以及澳幣十 元一張和美金十元券一張,依照慣例則不予鑑定。 馬祖調查站表示,鑑定程序是在被焚燬的新台幣中, 施以分離、拼對、編號處理,再經過鈔券真偽之鑑定以 及鈔券面額之認定,即完成整個鑑定程序。 宋幸儒的鑑定證明書,將由馬祖調查站轉送,再由宋 幸儒向紙鈔發行銀行申請補償,總共金額十萬一千四百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