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引鄉客輪交通補助 元旦起實施

  • 2002-12-28
【本報訊】東引鄉自九十二年元月一日起,實施搭乘 離島客輪交通費用補貼辦法,凡設籍滿三個月以上的鄉 民,搭乘「臺馬輪」或「合富快輪」往返東引︱南竿之 間,票價將可獲全額補助,以減輕離島居民的交通費用 負擔。 東引鄉公所表示,從九十二年開始,東引民眾在購買 船票到南竿或返回東引時,請出示國民身分證,經售票 人員查核無誤後,在交通補助印領清冊填寫有關資料和 簽名即可,並不需要支付船票錢。 但是軍公教或社團身分已領有差旅費,及戶籍已遷離 東引鄉的民眾,則不符合補貼的資格。另外,享有票價 優待者,補貼金額也以實付金額為準。 搭乘離島客輪交通費用補貼辦法,是東引鄉公所依地 方特性自行規劃的措施,而且也是首度實施,所以東引 鄉民對新措施有不明瞭的地方,可以隨時以電話向財經 課詢問,洽詢電話是七七二九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