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報導】連江縣警察局表示,地區於國慶連續假期發生2起酒後駕車致生交通事故,兩人皆因涉及公共危險罪經警方移送偵辦。警方除配合修法加重處罰嚇阻外,亦持續採取多元手段抑制酒駕行為,再次籲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期能共同營造安全、祥和、有秩序之交通環境。
108年度迄今,縣警局已取締16件酒後駕車違規,較107年同期增加7件,經查多為民眾聚餐後,駕車外出自摔或自撞,顯見部分民眾仍抱持著僥倖心態,視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如無物,不僅害人害己,更使被害人無法藉由保險理賠應得之賠償。108年7月1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制重點如下:
一、初犯罰鍰,汽機車有別。
二、酒駕、拒檢(測)、再犯,罰鍰累加「無上限」。
三、酒駕再犯、拒檢(測)及再犯,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車輛。
四、同車乘客連坐處罰。
五、慢車酒駕、拒檢(測)加重處罰。
六、懲罰性損害賠償金。
警方強調,鑒於秋冬時節來臨,各方人士邀宴飲酒機會大幅增加,將針對轄內主要道路及飲酒場所周邊路段,嚴格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在此呼籲車輛駕駛人應確實遵守相關交通安全規則,如有餐敘飲酒情形,應搭乘計程車或請親友接送,同車人員亦應及時制止,避免發生交通事故,影響自身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
縣警局:南竿2起酒後駕車 涉及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
- 2019-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