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執行取締酒醉駕車,連江縣警察局將於
今天以及二十四日晚間執行酒測,為了您的生命安全著
想,駕駛朋友千萬勿酒後開車,以免發生不幸。
自執行酒測以來,縣警局目前為止,移送法辦者有三
件三人,交通違規部份各罰四萬九千元,違反公共危險
罪部份由法院判決中。元月份酒測的時間為今天晚間八
時至十時,二十四日晚間九時至十一時。
縣警局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
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酒精濃度超
過規定標準,或是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
類似之管制藥品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
六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其車輛及吊扣其駕駛
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
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
領。
此外,汽車駕駛人經依前項規定吊扣駕駛執照,並於
吊扣期間再有前項情形者,處新臺幣六萬元罰鍰,並當
場移置保管其車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如肇事致人重傷
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依法,若汽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第一項測試之檢定者,
處新臺幣六萬元
縣警局十七、廿四日酒測大執法 呼籲駕駛朋友醉不上道
- 2003-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