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酒風波 縣府再次呼籲 勿買來路不明菸酒

  • 2002-12-03
【本報訊】邇來台灣地區傳出一連多起因喝假米酒, 造成中毒事件,引起社會關切,縣府再次呼籲民眾切勿 購買來路不明之各類菸酒。 菸酒稅法實施後,本(九十一)年度經連lash;可之酒製造 業所生產的合法米酒,每公升需課徵一百五十元之菸酒 稅,一般市面所銷售○點六公升之合法米酒,其稅額為 九十元,加上銷管費用及利潤,每瓶合理市售價格應介 於一百二十至一百三十元,民眾如購買售價低於一百元 以下之米酒,即有涉嫌為私酒或逃漏菸酒稅之嫌。 縣府重申,菸酒管理法實施後,該法對違反規定者處 罰甚重,業者如違反規定產製或輸入私菸、私酒者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 萬元以下罰金;明知為私菸、私酒而販賣、轉讓或意圖 陳列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十五萬 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之罰金。 縣府為維護民眾健康,將定期或不定期赴各商家執行 稽查及取締。 日前經衛生局抽驗結果,有五加白、酒霸、竹葉青, 泥窖等四種大陸酒甲醇含量超過規定,消費者為維護自 身安全,應拒絕購買來路不明私劣酒,有關菸酒管理相 關資料,民眾亦可至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