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起 營業稅改由國稅局稽徵 若有疑問 逕向馬祖服

  • 2003-01-04
  【本報訊】財政部台灣省北區國稅局馬祖服務處昨 天向地區各營業人表示,自今年元月一日開始,包括地 區等各縣市政府所屬的稅捐稽徵處辦理之營業稅稽徵業 務,將由國稅局駐各地之分局、稽徵所和服務處收回來 稽徵。對於營業稅改由國稅局來稽徵,營業人如有不瞭 解的地方,可以逕向馬祖服務處洽詢,洽詢電話二五八 一六。  馬祖服務處昨天表示,自今年元月一日起,地區營業 人之營利事業稅籍編號維持不變,網路申報方面,採網 際網路申報之營業人,請於今年元月十五日申報前至報 稅網站:http://tax.nat.gov.tw/,下載新版軟體,再 行上網申報。  馬祖服務處同時表示,營業人現行使用之統一發票購 票證,自今年元月二日起,請營業人攜帶統一發票專用 章、負責人私章及原購票證向馬祖服務處換發新購票證 。  馬祖服務處說,新版營業稅繳款書暨相關申報和申請 書表,自今年元月一日起使用,可逕向馬祖服務處洽領 。營業人如有任何不瞭解的地方,可以逕向馬祖服務處 洽詢,洽詢電話二五八一六,馬祖服務處將竭誠為您服 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