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起 營業稅改由國稅局稽徵 若有疑問 逕向馬祖服

  • 2003-01-04
  【本報訊】財政部台灣省北區國稅局馬祖服務處昨
天向地區各營業人表示,自今年元月一日開始,包括地
區等各縣市政府所屬的稅捐稽徵處辦理之營業稅稽徵業
務,將由國稅局駐各地之分局、稽徵所和服務處收回來
稽徵。對於營業稅改由國稅局來稽徵,營業人如有不瞭
解的地方,可以逕向馬祖服務處洽詢,洽詢電話二五八
一六。

 馬祖服務處昨天表示,自今年元月一日起,地區營業
人之營利事業稅籍編號維持不變,網路申報方面,採網
際網路申報之營業人,請於今年元月十五日申報前至報
稅網站:http://tax.nat.gov.tw/,下載新版軟體,再
行上網申報。

 馬祖服務處同時表示,營業人現行使用之統一發票購
票證,自今年元月二日起,請營業人攜帶統一發票專用
章、負責人私章及原購票證向馬祖服務處換發新購票證


 馬祖服務處說,新版營業稅繳款書暨相關申報和申請
書表,自今年元月一日起使用,可逕向馬祖服務處洽領
。營業人如有任何不瞭解的地方,可以逕向馬祖服務處
洽詢,洽詢電話二五八一六,馬祖服務處將竭誠為您服
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