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北竿機場在實施儀降之後已取消雲幕高限制,但立榮航空公司仍然以雲高一千三百呎為起降條件,這個問題昨天在協調會中包括地方各界代表及立榮航空公司、民航局飛航服務總台都各有說詞,究竟誰是誰非,很難認定。 立榮航空公司自行設限雲幕高的作法是否恰當,該公司表示,主要因為北竿仍屬非精確儀器進場,為了安全起見,航機在下降高度準備進場時,在高度一千三百呎時(壁山高約一千呎),若還看不到跑道,就無法繼續下降高度,否則有安全上的顧慮。 而地方各界則認為,民航局既然已取消北竿機場雲高限制就表示儀降符合安全規範,航空公司標準與塔台公告的不同,將造成旅客權益受損及帶來很多困擾,因此,只要塔台宣布開場,航空公司就應該飛正常班機,到了馬祖實在是找不到跑道再折返松山,不能直接取消航班。 民航局飛航服務總台方面則表示,北竿機場完成儀降航進場程序是依據FAA相關規範制定,能見度降為三千六百公尺及取消雲幕高限制是航機安全進場的最低標準,但不代表高於最低標準時航機就一定可以起降,是否起降的最終決定權在機師,塔台提供的氣象資料是提供機師起降參考。 各界對於航空公司自行限制雲幕高的作法有不同看法及見解,要釐清責任,恐怕還要民航局掌管飛航業務的專業人員說清楚、講明白。
立榮自定起降標準 各有說詞 是非難論定
- 2003-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