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九十一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於五月一日展開,為維護自身權利,務必提前檢查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是否收齊了。若有遺失或未收到,可向所得給付單位索取或要求補發。 最近,許多民眾詢問如果沒有收到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要如何辦理申報?或者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遺失了,要向那個單位申請補發?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馬祖服務處表示,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尚未收到或不慎遺失時,可向所得給付單位索取或要求補發,有些因為該營利事業單位遷移或已經註銷,使得已離職員工找不到給付單位申請補發,所得人亦可經認證方式上網際網路查詢扣(免)繳所得資料。 該局同時表示,納稅義務人對扣(免)繳憑單上的金額如有疑問,應向所得給付單位查詢,如有錯誤必須由所得給付單位辦理更正;若有虛報所得情事,可向該營利事業單位所轄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提出檢舉。
扣繳憑單遺失怎麼辦! 國稅局:逕向所得給付單位要求補發
- 2003-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