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睡一覺醒來,地就變成別人的,或許這也是馬祖的一項奇蹟。連江檢察官宋重和表示,接獲許多民眾檢舉,關於有民眾利用偽證或假證人來登記取得土地情事,他正密切監控中,待蒐證齊全即提起公訴。 甫於六月廿日結束的土地總登記,可說是把馬祖四鄉五島的地翻了一遍。一些民眾無心或有意忽視法令存在,逕行找保證人當擔保,前往地政事務所大肆登記土地,不少民眾反映說,吃相難看,甚至登記到別人已有權狀的地而不自知,進而引發糾紛。根據統計,光是南竿地區,糾紛地案件就高達九百多件,平均每村就有一百件,糾紛案數量之多、密度之高,令人咋舌。 土地總登記期間,正好縣府有多項工程進行民地徵收,像是后澳水庫,許多旅台鄉親返馬關心,才知道自己耕耘二、三十年的地,居然已經被別人登記走了,而且告到調解委員會後,對方居然避不見面、有意拖延,眼睜睜看著祖產被奪,真是情何以堪。北竿塘岐中正路、中山路的情況也是非常嚴重,議員陳貴忠特別在閉會當天,鄭重要求縣府要做好公有財產的管制,早日釐清地權,以免讓少數不肖民眾有機可趁。 關於土地總登記的紛紛擾擾,連江檢察官宋重和指出,民眾非法登記佔有土地,可從三方面來規範。依據刑法第二百一十條及二百一十三條規定,民眾以不實人證、物證,使公務員不實登載公文;以及第二百一十四條公務員明知為不實卻仍予以登載,以上都是公訴罪。 而偽證及串通假擔保人,都是犯了偽造文書罪,而明知其為假卻仍為其擔保的民眾,與主犯間有共犯關係,若查證犯罪情事屬實,將負連帶刑責。宋重和表示,以上情況都有在密切注意中,也接獲許多民眾檢舉土地被侵占,近期會積極蒐證,待罪證齊全即提出公訴,還給大多數善良百姓一個公道與名聲。
連江檢察官:民眾非法佔有土地 提公訴
- 2003-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