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關於縣府公文處理時效、傳送效率不彰的問題,縣長陳雪生昨日在主管會報中,特別鄭重要求各單位要確實處理公文、嚴加管制;不得積壓、不得故意拖延,若無改進即刻簽核懲處,以提升行政效率,維護民眾權益。 公文送到縣府後,要多久才有回應?近日許多駐外單位對縣府公文處理速度表示疑問,據聞甚至有一個月都沒下文的情形發生。陳雪生對此表達高度不滿,在昨日的主管會報上,他特別鄭重要求縣府所有單位,每件公文從收發到業管單位,都要確實進行處理、嚴加管制,不得積壓、不得故意拖延。若承辦人休假,代理人也應代為處理,落實代理人制度,而不該一放假就什麼都跟著停下來。 主任秘書林星寶也建議實施「公文收件證明」及公文收件記錄檢查,以免因公文遺失而使公務延宕,進而造成重大不良影響。陳雪生也要求各單位確實執行,以提升行政效率,維護民眾權益。
公文處理效率不彰 縣長不滿
- 2003-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