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屠宰商小貨車遭竊 數小時後歸還 警方:不告而開就是偷 觸法

  • 2003-07-01
 【本報訊】從事屠宰業的福澳村民林宜水,日前凌晨所持有的小貨車被開走,經報案及尋找不著後,又被開回原地,令他不解。 林宜水到牛角宰豬場的時間是凌晨二時,當他屠宰完成,四時左右準備將豬體運往市場,卻不見停在路旁的藍色TOY-OTA小貨車,經報警後,由員警及其子林爾平村長外出找尋近一小時沒有找到。一直至上午六時又見車子開回原地。 警方表示,不告知而開走,算是偷竊;雖然馬祖地方小,車輛無法藏匿使用,這種行為也是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