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東引鄉今年起實施的搭乘臺馬輪(含合富輪)往返東引—南竿之間的交通費用補貼措施,鄉公所再次強調,交通費補助對象以設籍在東引鄉滿三個月的民眾為主,其他都要自行付費購票。 鄉公所表示,搭乘臺馬輪往返東引—南竿離島之間的免付費措施,在審核新華航業公司送來的請款名冊時,仍發現有已遷出戶籍或非本地的民眾也在補貼之列;雖然人數並不多,但是卻造成鄉公所行政作業上困擾。 為了讓補貼措施能夠合乎規定辦理,鄉公所除請託新華航業公司仔細查驗購票者是否符合補貼條件外,也希望民眾在購票時能主動出示國民身分證,方便售票人員核對身分。 東引鄉公所自行編列預算減輕居民交通費支出負擔,目前僅限於搭乘臺馬輪(含合富輪)往返於東引—南竿之間。其它搭乘離島交通船(小白船)、直升機等交通工具,則不在補貼之列。另外已領有政府機關或社團差旅費的乘客,也不能享有補貼。
東引鄉補助鄉親搭船免費 鄉公所:需設籍滿三個月
- 2003-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