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莒青帆碼頭工程弊案 劉德全一審判無罪

  • 2003-08-25
 【本報訊】西莒青帆碼頭工程偷工減料一案,於今年初被起訴的前連江縣建設局長(現職連江縣交通局長)劉德全、曹祥官、徐雲輝三人,一審均獲判無罪。 西莒青帆碼頭工程案,今年一月間由檢察官起訴,被告者包括縣府公職人員劉德全等三人,以及廠商官志賢等三人。由於地區少有重大官司,該案一時沸沸揚揚。 經過法官審理後,一審宣判劉德全、曹祥官、徐雲輝三人均無罪;而楊永德、官志賢、王得興三人,經法官認定有「共同連續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分處一年二個月及八個月有期徒刑,王得興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