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論/江少南挾持送回事件給予地方協助處理小組掌聲

  • 2003-09-21
 (續昨)首先檢視,此次連江縣政府危機處理小組,處理江少南事件,在陳雪生縣長親自督軍下,於三十六小時內,結合地方各界人力、物力,由曹原彰委員將人槍平安接回,完成中央政府向來所無法達成的任務。 在此特別表示,此項任務之完成,完全依仗地方資源,是地方自治團隊合作的經典之作,中央政府何不將此案例,提供作為全國為民服務工作團隊之典範?其次,曹委員被指責之時,表現的非常理性與厚道;曾說「救人如救火」,那有時間等待正常程序?回應的至為恰守分際;因為就有「綠色執政團隊」曾經以程序不合,延誤了時間,來不及救人,受難者眼睜睜在全國人民的眼前消失了生命。如「八掌溪事件」、蘆洲「大囍市火災」等,皆是人民付出血淋淋慘痛的生命代價,記得陳總統於事後曾有指示,於此救命時刻,許多官樣文章,授權主事者依當時緊急情況之良知行事。此次曹委員也依此原則,以民間名義簽下了「交接書」把人與槍平安接回,可貴的並未矮化中華民國國格作為回饋代價;相對的,陸委會黃秀嫚官員於記者會上,口口聲聲的「台灣政府」,與「交接書」上「臺灣政府」毫無二致。當一些民進黨立委依此理由批鬥曹委員之時,為何可以放縱陸委會黃秀嫚官員,是否認定我馬祖人是弱勢族群,好欺壓?曹委員之「臺灣政府」不許可,黃秀嫚於記者會上指責曹委員所說的「台灣政府」就可以,邏輯何在?況且,當「接人小組」起程之時,陸委會鮑正鋼主任秘書臨時主動要求加入同行,當船抵馬尾之時,如認定曹委員處置欠妥,可當機立斷,有權馬上將原船調首回馬,不必接人,再昭告天下,批評曹委員之不是,但主任秘書並未如此行事,依邏輯判斷主任秘書當時是默許此圓滿結果,才有一行人隨曹委員將人接回,雖於記者會上突兀的指責,可能是一種輸誠效忠之表達方式,吾人雖然理解成就他人之美事,但卻將一樁兩岸間經常會發生被挾持事件,如果未來再有處理救人機制上,投入了一種變數與陰影,營救人民勢必延宕,到時陸委會難辭其咎,如何對得起全國人民(此次曹委員救回的是臺灣人民,並非馬祖人民)。 因此,陸委會此次處理江少南事件,完全是「為富不仁」之作法,並將綠色政權所標榜的「人權第一」執政理念,拋之九霄雲外,蕩然無存,能不譴責?(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