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勞工子女就學有補助 洽民政局

  • 2003-09-26
 【本報訊】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補助失業勞工子女就學,有需要的民眾,請洽連江縣政府民政局。 補助的對象是自八十八年一月一日以後符合非自願離職的失業勞工,至九十二年九月三十日以前,失業期間至少連續滿六個月以上,已請領失業給付,至申請當日仍未就業者。失業勞工子女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但是不包括研究生、各類在職班、空中大學等。 申請的日期從九十二年十月一日起至九十二年十月十五日,申請補助的學期為九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有需要的失業勞工,請洽詢連江縣政府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