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論/江少南事件 陸委會有話要說

  • 2003-09-29
 有關我方海巡隊員江少南先生遭大陸漁民挾持至大陸梅花港乙事,經陸委會及海巡署委託海基會積極協調大陸方面,江員已在十五日下午平安返回。在海基會與大陸方面聯繫過程中,各界人士共同關心並配合協助;對此,該會與家屬同表感謝之意。 經查,十四日下午海巡署電話與海基會聯繫,並請海基會就江員被挾事件作後續處理。海基會當天隨即發函大陸海協會,並提出三項要求:一、確保江員人身安全並儘早安排返回;二、儘速歸還武器;三、嚴懲不法份子。海基會並以電話與海協會主管人員一直保持聯繫,隔日上午,海協會人員電告海基會表示,江員人平安,並可儘速返回台灣。十五日上午,連江縣政府與對岸紅十字會聯繫後,決定在中午派船前往接回江員。該會在十時左右得知資訊後,立即要求海基會會同前往,海基會緊急派員於中午前抵達馬祖。貴報日前投書中所言「陸委會雖有固定機制負責處理,可是總派不上用場。」應係不瞭解事實的講法。 至於有立委在政府授權人員尚未抵達大陸之前,私下與大陸相關人員簽署文件乙事,陸委會感到遺憾,該會已鄭重指出,任何未經政府授權而私自與大陸方面簽訂協議者均屬無效。陸委會並懇切呼籲各界人士在協助相關事務的過程中,必須配合行政機關的措施,以維繫政府公權力,並釐清權責分際。 該案自始至終即由陸委會及海基會協調處理中,中共也知道我方處理該案之負責窗口,但是大陸竟然邀曹委員簽署文件,而曹委員也配合對方的要求簽署文件。文件的簽署既然未經政府授權,政府已經一再聲明這是一份無效的文書。但是立委的行為已干擾到行政部門工作的運作,混淆行政與立法兩權的分際,並不可取。政府機關講究依法辦事,也期盼各界能抱持理性態度探討問題。曹原彰回應: 其實,我已不想再回應,因為最近媒體多有公正報導,包括親民黨主席宋楚瑜見到我時,還說:「媒體還給你公道了」。 想想,新華輪事件,海基會和陸委會做了些什麼?是誰把船和人一一帶回來;其次馬祖士兵落水漂到平潭島,固然陸委會鮑主秘也去了大陸,想辦法營救他,但是,他連去平潭醫院探視士兵都不被准許,我與縣長等人不但去了,也帶回了那個士兵;而這次江少南事件,陸委會儘管不承認「交接書」,但我確確實實地把人和槍帶回馬祖。救人第一,又如何呢? 我不想居功,只是大家冷靜想想,兩岸這種處境,海基和陸委兩會,能跟大陸海協溝通和交流嗎?不要再自欺欺人了。陳儀宇先生說的「陸委會雖有固定機制負責處理,可是總派不上用場」。還真箇是一針見血,換來卻是陸委會強詞奪理。唉! 這就像大陸配偶領身分證從八年改為十一年,試問為什麼外籍配偶卻只需四年拿到身分證,到底誰理性,誰在歧視大陸配偶,誰在扼殺基本人權。 難道真如媒體所說,陸委會不甘願,好像非把江少南事件重新再來一次,讓曹原彰把江少南和槍再帶回馬尾去,一切由陸委會主導一次,陸委會才肯善罷甘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