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澳碼頭工程報導有誤 縣府要求中時更正

  • 2003-10-10
 文/連江縣政府工務局 針對中國時報十月八日刊載「馬祖港福澳碼頭擴建傳有弊端」一文,由於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影響馬祖地區形象及引起服務本縣公職同仁之嚴重不滿,縣府昨天特致電中國時報總編輯,就實際執行狀況做出說明,並要求該報作出更正,以導正社會視聽,維護媒體公信力。 縣府表示,「馬祖港福澳碼頭區擴建工程」係交通部補助之「馬祖地區交通建設計畫-港埠建設」計畫,共分二期興建。一期工程包括棧橋式碼頭工程,760米防波堤工程及新生地填築工程等;二期工程包括航站大樓及聯外道路等。一期工程於九十年十月卅日決標,由大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承建,承攬金額為新台幣十六億元整;設計及監造單位為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本工程於九十年十一月廿八日開工,工期為四年限期完工,預估將於九十四年十一月廿七日完工。目前工程正積極推動中,工程進度為18%。 該媒體報導指出,包商以為海床下的爛泥層僅有三至四米,即將十八米的鋼管樁直接打入海床,事後發現爛泥層深達十二米,導致所打入的基樁全都是歪的,另變更原始設計工法,以鋼管樁代替承載基樁,縣府澄清說,本工程碼頭工程係棧橋式碼頭,均以「鋼管樁」打設方式施工,鋼管樁共計1181支,鋼管樁種類分斜樁(斜樁二種:1:6及1:3.5斜樁)及直樁,斜樁及直樁數量約各占一半,功用為支撐碼頭面,與爛泥層無關。目前不論斜樁及直樁均依約按圖施工中。 至於報導指稱,所需沉箱非在現場製作,縣府作出鄭重澄清表示,本工程並無沉箱工程,並無承包商在台中港製作沉箱,完成後拖運至馬祖,及在混凝土裡放入海水及海砂攪拌之情形。 為使本工程順利推動,縣府積極辦理「馬祖港福澳碼頭區擴建工程」專案管理技術服務,為使工程能多一層監督及專業技術之審查,目前正依採購法辦理公開招標中。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推動全民監工,全民監工專線為:0800009609;連江縣政府工務局:0836-25330及0836-25398;連江縣政府政風室:0836-25204。 對於素有社會公信力的中國時報僅依檢舉函而未作新聞事實求證必要工作,刊登該則新聞,縣府除了表示遺憾外,昨天也特致電該總編輯表達嚴重不滿,同時要求媒體作出更正,以正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