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針對立法院新修正通過兩岸關係條例有關「複委託條款」,曾經代表馬祖與福州馬尾簽署「兩馬協議」的連江縣議會議長陳振清表示,希望陸委會能落實條文內容,充分授權地方政府就事務性議題與對岸進行談判。縣長陳雪生對此消息也表示肯定,認為對於地方政府往後處理小三通事務將大有助益。 針對立法院修正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複委託條款」,雖明定台灣地區各級地方政府機關(構),非經陸委會授權,不得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以任何形式協商簽署協議;台灣地區的公務人員或各級民意代表機關亦同,但未來縣府將可以在經授權後,與對岸地方政府談判;各類民間團體可以與對岸民間團體簽署非公權力與政治議題協議。 二年前曾經代表馬祖與大陸馬尾官方簽署「兩馬協議」引起軒然大波的連江縣議會議長陳振清,對於「複委託條款」這項修正條文給予高度肯定,並強調小三通實施以來,兩岸地方交流所面對的諸多問題,如入出境程序、船舶及貨物通關、開放大陸人士來馬等。 他進一步指出,這些議題雖然都屬於事務性議題,但長久以來在欠缺中央政府授權的前提下與對岸所進行的協商,都因無法源基礎而遭到陸委會的否定,甚至因此而要受到「處罰」。這種不顧現實面的作法,他雖多次向陸委會反映,但陸委會也以欠缺法源依據表示無法同意。「複委託條款」雖然前提是必須經由陸委會或主管機關授權,但是,至少已為地方政府就小三通有關事務性議題與對方談判,取得法源依據。 對於此項改變,陳振清明確表示,希望陸委會及相關主管部會能充分落實條文內容,充分授權地方政府,就事務性議題與對岸進行談判,否則該條款也將徒為具文。陳雪生也呼籲陸委會將權力多多下放,授權給地方政府,以利推動小三通,邁向新局。
複委託條款 小三通授權法源依據
- 2003-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