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引志清圖書館 軍方長期借用 產權歸屬待釐清

  • 2003-10-14
東引志清圖書館建成後就被借用,結果時間一久,也增加了產權的複雜性。(圖/文:陳其敏)

東引志清圖書館建成後就被借用,結果時間一久,也增加了產權的複雜性。(圖/文:陳其敏)

 【本報訊】位於中正堂旁的志清圖畫館,與已借給東引消防分隊、海巡分隊使用的復興樓,都是屬於連江縣政府的縣產。不過,目前仍然由軍方使用管理的志清圖書館,已被東引旅部建帳列管,並成為國防部聯勤營工署登記有案的財產。 不久前,東引鄉公所再度發文要求東引旅部歸還志清圖書館,結果以前白紙黑字的借用契約已不被當作一回事,直接覆文說該建築物已建帳列管,縣政府(鄉公所)必須提供土地所有權等相關證明文件協助呈報權責單位後,才能再進一步辦理後續事宜。據瞭解,除了志清圖書館外,東湧運動公園旁的舊有米庫建築物也是屬於縣產,在鄉公所的舊檔案裡仍然查得到相關記載。依據過去資料顯示,志清圖書館、北澳復興樓和南澳候船大樓(已拆除)三項工程都是民國七十五年的地方基層建設,雖然是由兵工協建,但是經費還是來自於連江縣戰地政務處,產權並不歸軍方所有。而且借給東引指揮部使用長達十六年中,鄉公所也曾數度要求歸還,但是東指部以仍有使用價值為由,繼續和東引鄉公所訂定房屋借用契約。檢視鄉公所的保存檔案,很清楚就可以明白志清圖書館的所有權人是誰。 鄉公所表示,從借用變成自建所有,應該是軍方業管人員不斷更換的關係所造成。再次提出歸還志清圖書館及舊米庫,主要著眼於地方觀光發展、資源回收等工作所需。對於要求歸還志清圖書館一事,會不會影響軍民和諧關係,鄉公所相當有信心的表示,東引旅部已作出善意回應,但是要從業管單位聯勤營工署除帳,縣府與軍方之間可能還需要一段公文往返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