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港暗夜無情火》民眾質疑報案時間 消防局:通聯紀錄4:25

  • 2003-10-16
 【本報訊】打一一九報案,到消防隊趕抵現場,需要多少時間?這是昨天所有馬港鄉親的疑問。發生大火之後,所有鄉親見面都互問「報案沒?」、「打一一九沒?」,答案都是有打,回覆都是說,「我們知道了,我們立即趕過去」,至於,第一通報案電話時間,與消防局公佈通聯紀錄是四時二十五分,民眾有質疑,昨天也造成不同說法。 陳高玲村長表示,當時聽到外面很吵,起床衝出去看,馬上回來廣播,也打電話報案,對方說:「他們知道了,消防車子已出去。」她並沒有去注意時間。 當喊救聲出現,馬港「新街」已有被煙驚醒的鄉親;不過,消防車未出現,看著火勢越來越大,所有人的臉色都很凝重,四時三十多分,首部消防車趕抵現場,開始展開灌救工作,軍方消防車與化兵連弟兄也陸續趕到現場支援。 經檢調單位進行火場鑑定後,未逃出的四人屍體都在一樓被發現,表示她們有要逃出的跡象,而非昏迷在房間裡;而且,四人是緊緊相擁在一起,獲此訊息後,家屬們更是放聲大哭、令人鼻酸。 消防局長徐文明則指出,消防隊一一九報案電話的通聯紀錄上,接獲首支報案電話是凌晨「四時二十五分」,而消防隊員及消防車五分鐘後,在「四時三十二分左右」就趕到現場灌救。部分民眾質疑報案時間應在四時前,也有人說,慌亂中沒有去看時間,而救人第一,不過感覺上好像消防車來得較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