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顯示:大部分營業場所消防設備不合格

  • 2003-10-23
【本報訊】馬港大火的教訓真能喚醒馬祖的消防危機意識嗎?根據消防局今年四月在全縣四鄉五島針對甲類營業場所的消防安全檢查結果,才五十四家就開出八十九張限期改善通知,其中大部份不合格的項目為消防安全設備不足,以及防焰制度未落實。消防局將在十一月繼續進行各類場所的安全檢查。 全縣在消防局列管的甲類營業場所如KTV、MTV、網咖、飯店、旅館、老人安養中心、醫院等共有一百二十四家,非甲類場所共四十九處。今年四月間,消防局針對縣內五十四家甲類營業場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幾乎每一家都有大小不等的缺失,共開出八十九張限期改善通知,改善期一到三個月不等。根據檢查結果統計,大部份營業場所消防設備不合格,窗簾、地毯等未落實防焰制度。 除了消防方面的諸多缺失要改善之外,在建物方面不合格的情況更嚴重,大部份場所的逃生梯不夠寬、隔間未使用防火建材等,這些潛在的安全危機一旦發生火災意外,就可能變成致命的危機。根據規定,營業場所經安全檢查通知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將處以六千到三萬元或更高的罰款,而大部份營業人認為政府機關不會也不敢開罰單,於是心存僥倖,這是馬祖消防安全的最大隱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