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林泉利 上一回,我們的海巡隊員被「挾持」到對岸去,後來透過曹立委居中協調而順利返回;這一次海巡隊又因執勤而開槍打傷了大陸兩位漁民,接下來的是福州台辦處「求償」,或許在海巡隊立場而言是「公事公辦」、「理直氣壯」,或在好事者立場不免有些「報復」陰謀揣測;但平心而論,如果大陸漁民繼續擴大捕魚範圍,海巡隊依然強勢作風,繼續的「紛爭」將層出不窮,長此以往,對於兩岸之間的交流是悲觀的未來、不和諧的收尾。 所以筆者以為馬祖和福建之間的溝通「平台」其實可以「委託」給類似「海峽交流協會」的團體做「代理」,以協助改善任何已然、未然的紛爭、防範,只可惜海基會的許惠祐秘書長考慮太多而沒有結果,所以只好由來往兩岸且關心事務的金馬地方籍民代運籌帷幄,只是沒有「實權」,以致常常被陸委會指為「違法」,因此透過立法院強力運作,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白紙黑字立法是必要的。 其次小三通的負面問題已被台北中央及媒體渲染、汙名化了。諸如大量資金挹注彼岸投資、毒品走私數量驚人,前者屬個人投資自由,不在控制範圍;但如果是在地人為了貪圖不該得的違法「暴利」則要好好反省,何苦觸法而毀了身家性命與前程?更讓小三通與走私販毒劃上等號。 當擴大小三通遙遙無期時,小三通又在政府邊做邊休情況下,馬祖的在地政府已沒有任何「差錯」本錢了。當大陸漁民受傷了,坦白說我們很難拒絕賠錢了事,因為要關閉交流大門已不在我們這邊,屆時從此恢復昔日互不往來的原點,吃虧的仍是馬祖人。雖然也不可能讓他們予取予求,但形勢比人強部分,我們除了譴責對方越界外,自己致人於傷就是不合理,回敬道歉之外,從此雙方建立「守規矩」的默契,畢竟我們已經不能再有任何衝突、受傷的本錢了。
讀者來論/我們已沒有討價還價的本錢了
- 2003-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