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副院長林信義致縣長陳雪生函

  • 2003-11-11
雪生縣長勛鑒: 為提振國內景氣,並加速改善地方建設,本院依據「擴大公共建設振興經濟暫行條例」之規定提出「擴大公共建設計畫」,經立法院於六月五日通過五七七億元追加預算,增辦各項公共工程。為期發揮最大效益,深賴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加速推動執行。 本計畫自執行以來已屆一季,院長於本(十)月二十二日院會中聽取經建會報告本計畫執行情形時,對於地方執行部分未臻理想,囑咐信義敦請各縣市首長費神關心本計畫之推動。茲特檢奉 貴縣市執行擴大公共建設計畫之執行率,以及落後標案明細表,敬祈 惠允撥冗關注本案之推動,指派專責單位或透過機制加強檢討推動,以期對於增加民眾就業機會,改善地方建設,及提升國內景氣,得獲有立竿見影的效果。爰特指派專人將 貴縣市執行資料送請 卓參。耑此 順頌            林信義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