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通範圍擴大福建省外台商 年底檢討

  • 2003-11-16
 【中央社電】現行小三通政策中,適用對象僅限於福建台商和金馬地區居民可往返於兩岸之間,未來是否擴大適用於福建以外台商,並形成通案,陸委會表示需再進行評估,目前已納入年底檢討項目。 針對十一日立法院內政暨預算委員會組成的「小三通考察團」,有立委強烈要求小三通應擴大適用於所有大陸台商的建議,劉德勳十四日上午主持例行記者會作上述表示。 小三通擴大實施適用對象的問題,在今年初的春節,曾經擴大適用福建以外的台商,但那是專案的方式,至於是否要變為通案,即平時福建地區以外的台商也可適用小三通,陸委會還需要再檢討評估。 陸委會說,小三通已實施三年,適用對象不斷調整,從本來適用對象是在金門、馬祖設有戶籍六個月以上的臺灣地區人民,現已擴至經濟部許可在大陸地區福建投資之事業,其負責人與所聘僱員工及其配偶、直系血親以及與在大陸地區福建設有戶籍大陸配偶同行之臺灣地區配偶或子女等。為一一落實有利進出小三通航線等硬體設施,特別是碼頭配套須要再強化的問題,已經與交通部進行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