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惠萍質疑縣民配售酒價格及新簽訂馬酒台總經銷3年15億元合約內容

  • 2019-11-29
 【本報訊】議員林惠萍延續縣民配售酒價無法回歸原點400元討論焦點,以及新簽訂馬祖高粱酒台總經銷3年15億元合約內容及決策思考模式再度提出質疑,並強調以成本考量,行銷策略去反映轉嫁縣民福利,不能混為一談;同時新合約總經銷無營業實績,也無法確認營運能力,難以避免量身打造之疑,包括履約保證金僅1.6 %偏低。縣長劉增應表示,以3年15億元營業數字是突破開始,經公開招標,營造有利條件,開闢封閉通路,更具競爭力,並共創雙贏,可長可久,對酒廠未來穩定發展及追求馬祖酒品品牌及價值具有效益。
 林惠萍調整質詢議題,再就縣民配售酒無法回歸原價每瓶400元提出質疑,一是民國104年,並以代工度過,但查當年酒廠上繳挹注仍有1億2千多萬元,所以所持薪水發不出、成本營運太高等因素是不存在;同時配售酒調漲,忽略縣民權益,外界罵聲連連,官方與民意感受落差至鉅。
 至於,林惠萍質疑簽約後盈利增高,酒廠本身具3億元以上營業能力,新約看不出魅力,合約內容喪失主導權;劉增應表示,商場如戰場,累積檢視歷次代銷經驗,酒廠有作整體考量,至於合約管控,酒廠產銷會議會作處理。林惠萍要求下週酒廠做合約內容說明。
 酒駕影響銷售,林惠萍建議酒廠提供基本經費規劃酒後代駕服務模式,同時設定使用者付費,並作服務時間限定,一則維護地方交通安全,二來可建立酒廠企業形象,劉增應表示,構想很好,酒廠、警局再做研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