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抗病毒大作戰 地區同步提供藥劑治療

  • 2003-12-15
 【本報訊】連江縣衛生局表示,從今天起(十二月十五日),地區將配合中央,同步開始提供流感抗病毒藥劑之治療,抗病毒藥物也已分發至各鄉醫療單位備用,以隨時因應所需。 根據國外資料顯示,A類福建型流感病毒已於歐美國家流行,我國近期亦有檢出A類福建型流感病毒,由於國人於國際間旅遊及往返密集,且台灣亦逐漸進入流感流行季節,於年底及明年初恐有流行之虞。根據死因統計,我國每年約有三千餘人死於流感或肺炎,其中九成以上為老年人高危險群;衛生局特於十二月十五日開始,提供抗病毒藥劑,配置於縣立醫院及各鄉衛生所使用,免費提供六十五歲以上具類流感症狀老人,但須經醫師評估診療後使用。 鄉親僅需依照一般看病流程,攜帶健保卡及身分證(若為機構住民請攜帶證明文件),至本局合約之醫療院所看病,由醫師評估後再給予流感抗病毒藥劑的治療。而老年人口密集機構為流感盛行之場所,為避免該處發生群體聚集之疫情,應加強發燒及類流感病例監測,若於同一天出現兩例以上之類流感病患,衛生局則會立即透過各區指揮中心研商決定給予預防性抗病毒藥物的範圍與對象,減少疫情的擴大。  衛生局特別提出呼籲,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在季流感盛行期裡一旦發病,應立即就醫診療,若符合抗病毒藥劑治療條件時,一次可領取五天份共十顆藥物,並且需認明藥物外包裝盒貼有「政府提供,不得轉售」紅色字樣,醫療院所不得針對該藥物再收取藥費。  民眾於服藥時應特別注意,需依醫師指示按時服完所有藥物,切勿因病情好轉就停止服藥,並且應於服藥後第四天,再依照一般看病流程,回原發藥醫療院所進行藥效評估。但服藥期間若有不良反應發生則應立即停藥,並立刻回原給藥醫療院所進行副作用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