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東莒記者林冰芳報導】 為避免與民爭利,莒光鄉兩台公車,除了團體租賃,公車閒置的時間遠遠超過上路的機會。車船處表示,有計畫委外經營。 公所表示,為了拓展地方觀光才會向縣府申請大型座車,但公所屬行政機關,公車原屬營利事業業務,所以並不計畫讓公車上路與民爭利,若要比照南竿公車正常營運上路,龐大的人事成本也將成為頭痛的問題。 目前公車以每小時七百元租金租賃,並配置駕駛員行駛,光靠短暫的觀光季,地方民宿業者租賃公車的機率並不多,以至於公車的維修支出還必須仰賴公車處支付。除了租賃以外,兩部公車也適時充當公務接駁車,以補行政車的不足。 車船處處長林佑民表示,預計在明年度將莒光公車委外經營,提高公車使用率,但就算委外也必須配合鄉內需要;細節部分將在年後與相關單位擬定辦法。
莒光公車 上路少、閒置多 車船處:計畫委外經營
- 2003-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