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南竿鄉計程車自九十三年元旦開始實際跳錶收費,全面依舊錶以夜間收費里程表計費,起跳八十元,如果計程車未按錶收費,經查證屬實,將依法罰款。 昨日連江縣政府交通局召開研商南竿鄉計程車跳錶費率實施事宜會議,出、席單位有連江縣計程車駕駛員職業工會 、萬通計程車行、國泰計程車行、馬防部、警察局局長、監理所所長、交通局。會議做成以下結論: 一、計程車跳錶里程錶更新暫緩實施。計程車跳錶費率南竿鄉自九十三年元月一日起全面實施,依舊錶以夜間收費里程錶計費,相關配套措施比照臺北市於車內前方及前座後背明顯處張貼公告,公告內容需內含檢舉電話(警察局、監理所、交通局),並自十二月二十日起至月底透過媒體加強宣導。 二、警察局於機場、碼頭各設一個申訴中心,並設申訴專線電話,接受申訴通報後經查證確實依法罰款。 三、請計程車工會提供入會會員名單,內含車行名稱、負責人、電話資料予縣府,以借宣導之用。 四、消費者檢舉案件,監理所主辦,警察局協辦。 五、請馬防部宣導軍中弟兄搭乘計程車依跳錶費率付費,若業者未實施跳錶費率歡迎檢舉。 六、計程車制服希望在元月起配合跳錶費率實施穿著,若製作不及則於農曆春節配合穿著,以提昇觀光形象。 贊同按錶收費的民眾認為,少數害群之馬的計程車業者,會對觀光客、外地人超收費用,一個人賺眼前錢,卻打擊傷害了整體的馬祖觀光形象。如果按錶收費未來能確實執行,可以建立公平、透明的計程車收費制度,讓消費者坐得更安心。民眾出機場、碼頭,看見駕駛穿著整齊乾淨的制服,與統一的收費制度,對馬祖的形象有加分作用。 反對的民眾認為,現行的收費制度已經行之有年,並沒有太大的問題,少數害群之馬超收的問題,是個人道德問題,無關收費制度,就算是改成跳錶之後,不但在技術上仍然可以做到,而且還可以明目張膽做得更過分。現行制度對於經常搭乘計程車的民眾、阿兵哥還可以有折扣減價的空間,僵死固定的收費制度,不適合所有的情形。
元旦起 南竿鄉計程車跳錶收費
- 2003-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