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財政部國庫署中部辦公室組長陳萬清等一行四人昨日來馬督導查核菸酒業務,除了肯定財政局以及菸酒查緝小組的努力,並期望繼續執行馬祖零假酒傷亡的紀錄。 陳萬清表示,雖然馬祖大多使用老酒取代米酒,假米酒喝瞎、喝死事件比台灣發生的機會要低很多,但是為了維護馬祖軍民的食酒安全,這次還是特別來馬督導菸酒業務,希望財政局以及菸酒查緝小組,繼續依菸酒相關法令執行任務,維持馬祖零假酒傷亡事件。 財政局課長李文鵬指出,民眾手工自製少量的私釀酒品,不得買賣,依相關法令規定,如果產製或輸入私菸、私酒,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違反標示規定每次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販賣啤酒以外的酒類容器超過五公升以上者,處以查獲現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鍰;販賣菸品給未滿十八歲青少年,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馬祖零假酒傷亡紀錄 財政部給予肯定
- 2004-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