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馬祖今年第二張酒醉駕車的罰單開出去了!越近歲末年終,尾牙宴就越多,一月九日保安隊隊長陳建國親自帶隊檢測酒駕,在梅石的叉路檢測一位來馬祖工作的台灣客,酒精濃度超過零點二五毫克,這位酒駕的民眾被罰了一萬九千元。 保安隊呼籲民眾為了一家的幸福,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尾牙季節馬祖各機關公司都有辦聚餐犒賞員工,但喝了酒應避免自行開車。駕駛人呼氣酒精濃度,每公升超過零點二五毫克,將處六千元至一萬兩千元罰鍰。刑法規定,呼氣酒精濃度每公升超過零點五五毫克,駕駛人除仍將依處罰條例處六千元以上罰鍰,亦將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地區今年第二張酒駕罰單開出
- 2004-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