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生活津貼調漲 每人每月三千元

  • 2004-01-19
 【本報訊】提昇地區身心障礙者福利,縣府年前審議通過「發放身心障礙者生活津貼實施要點」第二點修正案,自今年元旦開始,將身心障礙者生活津貼給付標準提高一千元,經調整後為每人每月發放三千元。 縣府民政局表示,為維護身心障礙者權益及保障其經濟生活,落實政府持續照顧弱勢族群之政策,於去年底提出修正案,調高身心障礙者生活津貼給付標準,以改善生活現狀。 經縣務會議中充分討論,獲與會主管全力支持,縣長陳雪生裁定照案通過。該要點修正案經審議通過後,已於今年元旦起正式實施,請身心障礙者及各鄉業務承辦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