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鷗保護區有條件開放採蚵或釣魚

  • 2004-02-18
 【本報訊】馬祖許多無人島礁屬於燕鷗保護區,政府劃定保護區的目的是希望燕鷗生態不受破壞,但為了顧及地區漁民生計,保護區島礁在每年十月到翌年四月准許漁民登島採蚵或釣魚,但若發現有破壞或採取島上植物及鳥類生態者,仍然被視為違法。
 馬祖燕鷗保護區並非全年禁止登島,建設局局長張壽華表示,根據法律規定,保護區每年十月到翌年四月是有條件開放登島的,當初立法時就考慮到漁民生計問題。因此,有漁民身分者可在開放季節登島,但僅限於採蚵或垂釣,其它如採取海芙蓉或採草藥等行為均被視為違反法律,必須接受處罰,每年五月到九月是全面禁止登島的。
 張壽華指出,保護區島礁上的植物生態及地形與燕鷗棲息繁殖有極大關連,漁民如果登島,不要做出有害鳥類生態的不當行為,採蚵及垂釣並無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