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台電回饋金 南竿鄉公所為設籍鄉親投保意外險

  • 2004-02-21
 【本報訊】您有保險嗎?現在開始,設籍在南竿鄉滿半年以上的鄉親,全部都享有意外傷害保險,這是南竿鄉公所利用台電回饋金為鄉親投保;鄉長林樹清表示,為鄉民投保,在台灣很多鄉鎮都已實施多年,且造福不少受難鄉親,值得仿效。該意外傷害險自昨天開始生效,保險期間至九十四年二月二十日止,最高可獲理賠八十五萬元。
 南竿鄉公所表示,今年利用台灣電力公司發電年度協助金一百萬,辦理「全鄉鄉民意外傷害保險」;經過招標,後由「中國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東分公司」得標,昨天正午十二時完成簽約,合約期限一年。
 依合約中相關規定,被保險人需為設籍於南竿鄉半年以上,出生滿十五日至年老壽終之鄉親;而於契約有效期間內,因遭遇意外傷害事故,並以此意外傷害事故為直接單獨原因,自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致身體蒙受傷害,因而殘廢或死亡者,理賠金額最高八十五萬元。
 鄉公所表示,即起鄉親若發生符合上述意外條件而導致殘障或死亡者,本人或家屬可備妥相關資料向鄉公所申請,聯絡電話:二二三一六轉二五,承辦人陳清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