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馬祖高級中學校園整體規劃及改建工程大事記

  • 2004-02-25
 國立馬祖高級中學提供
一、76年至85年:本校開始陸續價購校園後方之山坡農地。
 二、89年9月:本校因開設綜合高中課程,班級、人數均急遽增加,教室不敷使用。而且教學大樓、禮堂及教職員宿舍之低樓層均為老舊之海砂屋,安全堪虞,故提出校園整建計畫。
 三、90年2月: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協助本校公開辦理遴選黃長美建築師擔任本校校園整建計畫之初步規劃建築師。
 四、91年5月1日:委託「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蒞臨本校實地勘察教學大樓、禮堂及教職員宿舍三棟大樓。依勘察報告所言:上述建築物部分樑柱、樓梯間已有龜裂現象,雖然無立即發生危險之虞,但海砂可能導致鋼筋全面銹蝕。為了馬祖地區之永續發展,應予重新規劃並營造一個優良的教學環境為宜。
 五、92年6月16日:教育部范政次蒞校視察校園改建情形,允諾補助本校整建經費3億2仟餘萬元。
 六、92年7月30日:陳水扁總統率領教育部范政次等長官蒞校視察,允諾依本校修正後之面積需求,補助本校整建經費4億元整,使本校成為馬祖未來之地標。
 七、92年9月3日:委託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協助上網公告遴選建築師擔任本案規劃、設計及監造服務。
 八、92年9月16日上午10:00在本校校史館召開購地協調會議。
 九、92年9月23日下午14:00在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參加各工程學校進度控管會議。
 十、92年10月20日上午10:30在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辦理建築師資格審查(投標截止日)。
 十一、92年10月24日在本校校史館召開校園整體規劃諮詢委員會議,審查各建築師所提之服務建議書。
 十二、92年10月27日遴選建築師會議在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召開。由境向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獲評為第一名。
 十三、92年11月7日境向蔡建築師上午來本校洽談簽約事宜,雙方同意簽約日期為92年10月30日,依合約規定建築師須於11月30日前提出初步規劃書。
 十四、92年11月23日上午9:00在商科教室舉行第一次公開說明會,邀請社區民眾共同參與。
 十五、92年12月5日上午8:10由校史館改到商科教室舉行第二次說明會,本校全體行政人員參加。
 十六、92年12月11日校地開始鑽探,共鑽探19孔,於12月24日鑽探完畢,93年1月8日廠商報完工。
 十七、92年12月14日下午四時隨同校長一起面見縣長,洽談本校校園規劃事宜。
 十八、92年12月16日晚上7點在商科教室舉行第三次說明會,全體教職員及社區人士參加,經由投票決定變更配置位置,保留大操場空間,新建行政大樓移到原學生宿舍與圖書館之間。
 十九、92年12月23日境向建築師事務所派員來馬祖調查地區建材行情。
 二十、92年12月25日取得校園整建用地之地主同意書(共計四人四筆)。
 二十一、92年12月26日下午1:30在商科教室舉行第四次說明會,全體教職員工參加。
 二十二、93年1月14日上午10:30在教育部五樓會議室、召開校園整體規劃書簡報會議,由范政次、顏主任、黃執行秘書等主持,本案未獲通過,退回再協調。會後13:30傅專員、陳視察、蔡建築師、林火孟委員、本校校長及總務主任等共同赴立法院曹原彰立委辦公室向曹立委作說明。
 二十三、93年2月24日下午一時再度召開說明會,教育部政次范巽綠及審查委員蒞校參與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