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論/公投與愛台灣、反民主 林泉利(台北新店)

  • 2004-03-17
 最近大家都在談320公投,為什麼不去公投會被罵「反民主」或「不愛台灣」?難道有這麼嚴重嗎?在這裡筆者一定要與馬祖鄉親釐清問題根源與避免被誤導。
 首先是公投是什麼?就公投意義其一為:在於補代議制度之不足,因為政府、民意機關往往考慮大多屬人需求,以致忽略了「在地人」的希望與苦衷,所以地方性的公投是表達另一種民意,例如北縣貢寮居民反核四興建、例如新店安坑居民反對大型廢棄物掩埋場設立、例如坪林居民希望設北宜高速公路交流道:::等等。多了公投法源,就讓民眾有機會藉投票獲得反映心聲與謀求補救機會!其二:為取得共識以爭取更多認同,例如本次320防禦性公投,其目的在希望有五十%以上認同投票,希望中共放棄飛彈設置與政府有效購買武器,希望透過公投在未來能與中共和平談判:::
 而公投在投票前的正反辯論是必要的程序,投票的方式依規定辦理,就以本次320防禦性公投而言,它也依照辦法公告及陸續公開正反辯論。但因為與總統大選在同一天,所以特別引人注目。為何有人拒絕領公投票,因為這本來就已是「共識」,又何必浪費五億?何況公投對事、總統大選對人,兩種不同性質投票本來就不應該「混為一投」。但對執政黨而言,利用公投的人氣挹注選票的利多,一舉兩得,這個「如意算盤」可是很高明,所以「擇善固執」到底!
 當「第一次公投」成了某些人的「圖騰」後,於是有不領公投票就被斥為「不愛台灣與反民主」,坦白說這是一件很悲哀的事,對台灣民主是負面的「烙印」:::
 就價值判斷而言,說人家不愛台灣是一件很不道德的事,因為愛不愛台灣與不公投無關,只要真心與真誠在這一塊土地上努力工作的人,大家都是愛台灣,不領公投與不參加任何一次選舉是一樣的表現,怎可任意對人「誣衊」與「羞辱」?把自己主觀的好惡加諸在他人的價值觀上,只見降低自己水平而已!
 就民主法治概念而言,不領公投票不僅不反民主,而且也表達民意的一種,「第一次公投」固然很值得標榜,「第一次公投」前後的不理智貼「標籤」,又是何其「虛妄」的反智表現!
 總統選誰?只要透過選舉的結果,我們都要衷心的接受與擁戴!選舉是一時的,同胞的感情卻不能因選舉而撕裂。320公投有第一次的神聖紀錄,但領與不領票都不應與反民主、愛台灣有任何連結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