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縣長看「鄉親陳情」 徐文吉:民眾關心公共事務值得肯定

  • 2004-03-23
 【本報訊】對於縣府是否應全面接受所謂的「鄉親陳情」,副縣長徐文吉昨天提出自身見解;他表示,對於鄉親主動陳情表示肯定;但是,希望鄉親陳情時能夠具名,並提出確實的人證、物證、地點等明確指述,否則不予受理;也希望盡量能由體制內的管道申訴。
 馬祖地方小,鄉親有大小事,幾乎都直接找縣長、議長,並且多半都能獲得回應,副縣長徐文吉看在眼裡,有著另一角度的思維。
 昨天的擴大主管會報上,他特別指出,樂見鄉親針對政府施政或社會問題,向政府提出陳情,因為他們看見政府所看不見的死角,提供政府改善的著力點與目標,而且不論是打電話或是從網路等管道投訴,其主動與關心公共事務的精神是值得肯定的。
 不過,徐文吉也表示,除了真實的陳情外,也有不少無的放矢、道聽塗說的流傳,常讓權責單位「捕風捉影」、白忙一場;所以他提出呼籲,期望往後鄉親利用管道表達對縣府施政的意見,請具名或是確實的指證出人事時地物,不指證將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