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年勞工住宅貸款開辦 12/4截止

  • 2004-11-07
 【本報訊】九十三年度勞工建購住宅貸款開辦囉!即日起至十二月四日止(例假日除外),請符合資格者逕洽所在縣市政府或勞委會委託承貸銀行辦理;申請表格請至勞委會網站下載,網址www.cla.gov.tw;連江縣政府備有說明書及簡章備索,鄉親如有需求請洽民政局索取。
 民政局表示,為落實勞工福利政策,協助勞工解決居住問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本年度「輔助勞工建購住宅貸款」業務已放寬部分規定,讓更多勞工朋友可受惠;此次放寬變革事項說明如下:
 一、有關放寬申貸資格條件部分:「輔助勞工建購住宅貸款」申貸資格原是以參加「勞工保險年資累計滿三年」之一般產職業勞工或投有勞工保險之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勞工為限。為擴大受益對象,本年「一般產職業勞工」勞保累計年資將由三年放寬為「一年」,估算將有七十七萬四千人可因此受益,至實際提出申貸者預估應在七千至八千戶之譜。
 二、有關申請書表販售:歷年來輔助勞工建購住宅貸款申請書表均係委託郵局代為發售,本年輔助勞工建購住宅貸款申請書表擬改採免費索取方式提供,另配合e化政府,於勞委會直轄市政府網站開放勞工免費上網下載。至提供勞工免費索取之通路,經協調直轄市、縣(市)政府、承貸銀行、房屋仲介及便利超商等單位提供服務,全省計約四千餘個據點。
 三、有關當面受理期間部分:輔助勞工建購住宅貸款受理審查業務,歷年均在直轄市、縣市政府指定地點當面受理勞工申請,受理期間為期十一天,例假日照常受理。為提高政府服務效能,避免有意申請者向隅,本年計畫延長受理期間為三週,每週一至週六受理,週日休息,受理期間計達十八天。
 凡符合資格的有需要勞工鄉親,請逕洽連江縣政府民政局,申請方式為當面受理;勞工得於申請期間填妥申請表格並檢齊證件,依規定向縣府民政局提出申請,或委請任職單位或職業工會代為團體辦理。